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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培训班在南昌开班 省总工会巡视员、省教育工会主席林玉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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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增强女职工干部的群众工作本领,提升女职工干部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能力,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特别规定》)培训班在南昌开班。省总工会巡视员、省教育工会主席林玉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。 林玉华指出,做好新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,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,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《特别规定》的重要意义;认真学习,充分理解《特别规定》的文本内容;要联系实际,充分领会《特别规定》的实践意义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切实履行职责,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,扎实推动《特别规定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 林玉华指出,《特别规定》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、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。它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,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,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。各级女职工工会干部要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,紧密结合实际,做学习宣传《特别规定》的带头人;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《特别规定》当做大事要事来抓,在工会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,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,将《特别规定》的学习宣传纳入女职工工会干部培训规划,使每位女职工工会干部掌握《特别规定》这门利器,做学习宣传《特别规定》的宣讲人;要将《特别规定》的宣传活动与女职工普法宣传相结合,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互联网+等媒体加强宣传,不断扩大《特别规定》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率。大力营造尊重女职工、关爱女职工、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,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增强用人单位的执法意识和责任义务,为贯彻实施《特别规定》奠定坚实基础。 林玉华强调,推动《特别规定》贯彻落实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任务。各级工会及女职工干部要在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中履好责、服好务,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。要将《特别规定》贯彻落实工作与女职工维权工作紧密结合,当好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员;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,当好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监督员;要将《特别规定》的贯彻落实工作和省总工会“建家、强家、暖家”三家专项行动、女职工“关爱行动”结合起来,当好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调研员。 据了解,目前我省女职工已达317万,占全省职工总数的38.7%。《特别规定》的颁布实施,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,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。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,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,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本次培训班为期五天,邀请了省法制办、省人社厅的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授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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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本编辑 : 江西 | ||||